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社會保障 >社保 >

勞動合同五險問題有哪些?

勞動合同五險問題有哪些?

勞動合同五險問題有哪些?

我們知道,在企業單位上班的職員,不僅可以按期領取自己的工資,在特定節假日,用人單位還會發放額外的津貼,此外,為了避免在職員發生意外事故後,用人單位需要承擔較重的社會責任,用人單位一般會按照勞動合同五險問題的規定,為職員繳納五險。

一、勞動合同五險問題有哪些?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還有住房公積金。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那麼要依法購買社保的。不然,勞動行政部門要進行追究的。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七)社會保險。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五險如何繳納?

五險是由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共同構成的,具體計算方法是:繳費金額=繳費工資基數×繳費比例,其中繳費工資基數是根據參保人上一年度月平工資確定,如果某人為新參保人員,以其入職第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實際繳費基數。以北京市為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0%,個人繳費比例8%;

2、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個人繳費比例0.2%;

3、工傷繳費:依據單位所在行業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單位所處行業不同,繳費比例所處區間為0.2-2.5%,全部由單位繳納,個人不繳費。

4、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8%,全部由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5、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0%,個人繳費比例2% 3元/月。

首先需要知道什麼是勞動合同,什麼是五險。對於各位勞動者來説,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需要在與用人單位1簽署勞動合同籤,認真閲讀合同內容,確定單位繳納的五險的比例、工資發放的規定等條款。

標籤: 勞動合同 五險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shehui/shebao/5w1do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