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服務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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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服務期協議
培訓服務期協議
編號:
甲方 | 企業名稱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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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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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 姓名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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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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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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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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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員工與企業共同生存、共同發展的理念,現就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培訓情況
1、培訓性質為專業技術培訓,培訓內容為:
2、培訓期限:預計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實際培訓時間為準;
3、培訓地點:
第二條 培訓費用
1、培訓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培訓費、材料費、課本費、食宿費、交通費等項目;
2、培訓費用預計為 元左右,以實際發生額為準;
3、培訓費用負擔方式為: ;
第三條 培訓期間甲方向乙方發放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
,其它福利待遇: 。
培訓期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上述待遇計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之培訓費用中。
第四條 乙方保證在培訓期間努力學習,取得優異成績,保證拿到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
乙方承諾,在培訓期間及培訓均應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以不低於正常工作時的態度和紀律參加培訓,並遵守培訓機構的紀律。如有違反,均視為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第五條 服務期
1、甲乙雙方確定服務期的起始時間為:培訓開始起;
2、服務期的結束時間為下列第 種:
壹、至
年 月 日止;
貳、至勞動合同期滿時止。
當服務期的結束時間後於勞動合同期滿時間時,甲方可以選擇將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服務期滿,也可以選擇放棄服務期的權利,勞動合同按原期限終止。
3、服務期限內因培訓所獲證書由甲方代為保存,當培訓服務期結束後甲方將證書返還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仍應支付違約金:
(一)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二)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違約金金額約為 元人民幣,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未履行服務期與全部服務期的比例進行分攤,具體金額以實際發生的培訓費用為準;
4、如發生乙方違約事宜,在付清違約金後,甲方將相關培訓證書返還於乙方,並辦理其它離職手續。否則甲方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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