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代扣個所得税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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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怎麼扣個人税所得税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級數 全月應納税所得額税率(%)
1、不超過1500元的3
2、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
3、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
4、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超過80000元的部分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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