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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工傷保險代理

長春工傷保險代理

長春工傷保險代理
保險代理機構

1、是指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資格條件,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取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保險代理手續費,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專門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我國的專業保險代理機構可以採取的組織形式有: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保險兼業代理機構:


是指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保險代理手續費,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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