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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交通事故工傷鑑定

花蓮縣交通事故工傷鑑定

花蓮縣交通事故工傷鑑定
工傷交通事故鑑定
關於工傷交通事故鑑定規定,我的回答如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於工傷。

2021年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構成工傷,沒有責任的限定;2021年修訂後的《工傷保險條例》增加了責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責任(同等、次要)才構成工傷。

2、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職工,既包括作為機動車駕駛員的職工受傷,也包括非駕駛員的職工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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