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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的過失性辭退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勞動法的過失性辭退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勞動法的過失性辭退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勞動法的過失性辭退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過失性辭退是指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相關説明:

法律對辭退員工可是相當重視。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到第四十一條具體規定了過失性辭退、預告性辭退、法定情形的裁員三種可以辭退勞動者的情形。

常見的辭退員工理由就是一句“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這是過失性辭退的一種情形。不過,不是你説違反規定就算數的,法律上可是有着嚴格的解釋。首先,對“規章制度”做出了約束,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要合法,制度的內容和制定的程序要合法。職場老人見過各式各樣的規章制度,完全合法的還真不多。其次制度要明確告知勞動者,不知者不怪啊。最後違反制度的情形要到“嚴重”的級別,比如,在辦公區抽煙一次這個算不算嚴重違反呢?如果是普通公司,絕對談不上嚴重,但如果在麪粉廠工作,這個足夠辭退十次的。

法律也規定了包括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等六種不得辭退的情形,所以那位被穿小鞋的孕婦員工,你目前是安全的,除非自己想走。辭退員工還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比如通知工會的程序,要通知工會、聽取工會意見,這個大部分員工都不知道。有人説我單位沒有工會怎麼辦?那就通知行業工會或者本級總工會,總之這個程序要有,沒有就違法

除了法律寫明的,其餘的就都是違法辭退了。違法肯定有代價,這個代價就是要以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違法辭退了一個工作一年的員工,光賠償金就相當於兩個月的工資。

關於員工的辭退,一般可以從合法辭退和非法辭退兩個角度説明,合法辭退説明當事人存在過錯,單位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如果非法辭退,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是員工兩月工資。

標籤: 勞動法 過失 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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