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通知書怎麼才有效
- 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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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遞交的辭職通知書應當包括以下幾個部分內容:
1、題頭寫明“辭職通知書”字樣;
2、説明工作時間;
3、説明辭職原因;
4、最後提供有關辭職的法律法規供公司參考。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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