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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兼職勞動合同辭職提前幾天

在我國兼職勞動合同辭職提前幾天

在我國兼職勞動合同辭職提前幾天

兼職就是我們平時生活當中所説的打短工,職工本人並沒有脱離自己的本職工作,大多數都是利用業餘的時間跟用人單位存在的也是一種單純的利益關係。但是堅持跟用人單位之間肯定相對建立的勞動關係的時間都是非常的短的,有些兼職自己也在考慮兼職勞動合同辭職提前幾天的這個問題。

一、在我國兼職勞動合同辭職提前幾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可知按現行規定,臨時工辭職也是需要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試用期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除外。

二、員工辭職時有哪些要注意的問題?

1、辭職時間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當然,如果雙方協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2、不辭而別需要承擔責任嗎

如果您因個人原因離職,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司法實踐中會被視為違法解除。依據勞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試用期的離職時間

勞動合同法規定,需提前3日通知。辭職者需注意: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書面形式,但從舉證角度考慮,建議您不要偷懶,同樣使用書面形式通知。

4、提交辭職需注意的事項

(1)建議使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辭職通知書”,不宜使用“辭職申請書”。因勞動合同解除權系單方權利,無需申請。如果使用“申請書”,司法實踐中可能會被認為系您發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要約,協商解除需雙方意思一致方可達到目的。因此,為確保您辭職無礙,宜用“通知書”;

(2)辭職通知一定要公司簽收,您保留簽收的證據。如果您將辭職通知交給公司但未簽收,到時發生爭議時公司會反過來説您未通知即擅自離職,屬曠工行為,這樣將對您非常不利

5、如何確保簽收

直接通過快遞郵寄上述文件,並保留好郵寄底單,同時根據郵寄單號打印郵寄送達的詳細單,一併作為證據保留好。

目前勞動合同法當中對兼職沒有過多的規定的,所以説兼職勞動合同辭職提前幾天的這個問題具體還得看公司的實際安排的,有些公司對於兼職可能就是需要提前一個禮拜左右交代清楚即可,畢竟對兼職的要求不可能像正式的員工那樣的,也有些公司還是要求兼職也得提前一個月的説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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