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房產糾紛 >二手房糾紛 >

二手房户口不遷應該如何辦

二手房户口不遷應該如何辦

二手房户口不遷應該如何辦

若原户主遲遲不願遷出户口,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1、買方憑產權證和房屋買賣合同,到派出所申請遷入户口;然後將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換為買方;而原業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變成掛靠户。

2、原業主憑户口簿和房屋買賣合同,申請將户口遷到社區集體户上。但是這需要原業主本人配合辦理,因為目前公安機關還不能強制遷移户口。

3、根據合同提出違約金補償。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標籤: 户口 二手房 不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fangchan/ershoufangjiufen/e43p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