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車輛交通 >交通事故案例 >

原告陳XX訴被告陝西XX公司、杜XX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原告陳XX訴被告陝西XX公司、杜XX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原告陳XX,男,34歲,漢族,陝西省武功縣人。

原告陳XX訴被告陝西XX公司、杜XX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委託代理人楊亞莉,陝西XX律師

被告陝西XX公司,住所地寶雞市XX。

法定代表人劉XX,經理。

被告杜XX,男,45歲,漢族,陝西省寶雞市人。

本院在審理原告陳XX訴被告陝西XX公司、杜XX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中,原告於2016年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准許原告陳XX撤回起訴。

本案訴訟費5470元,減半收取2735元,由原告承擔。

審判員常豔波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苟XX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cheliang/shiguanli/lw3zx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