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的法律依據 房屋拆遷律師解答 關注:2.38W次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標籤: 法律依據 房屋拆遷 徵地拆遷 強拆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chaiqian/fangwujieda/e4p7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