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行政解答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案件資訊公開安全原則要求

案件資訊公開安全原則要求

人民檢察院公開案件資訊,應當遵循依法、便民、及時、規範、安全的原則。
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向社會發佈下列重要案件資訊:
(一)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二)社會廣泛關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三)已經辦結的典型案例;
(四)重大、專項業務工作的進展和結果資訊;
(五)其他重要案件資訊。
人民檢察院對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向社會發布有關案件事實和證據認定的資訊。
《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工作規定》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開案件資訊,應當遵循依法、便民、及時、規範、安全的原則。

案件資訊公開安全原則要求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xingzhengjieda/susonglvshi/jkex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