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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仲裁需要先確定勞動關係嗎

申請仲裁需要先確定勞動關係嗎

申請仲裁需要先確定勞動關係嗎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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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確定勞動關係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沒有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證據了,以備不時之需。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由此可見,勞動仲裁委員會接到職工提交的資料後,會在七天內決定是否受理。對於受理的確認勞動關係案件,委員會一般在四十五天內出具仲裁意見書。也就是說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審限通常不超過四十五天。只有案情複雜,仲裁機構取證過程長的情況下,仲裁委員會纔會延長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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