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 >仲裁 >

勞動仲裁撤訴的理由

勞動仲裁撤訴的理由

勞動仲裁撤訴的理由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仲裁撤訴的理由是什麼

關於撤訴的沒有限制。只要寫明撤訴原因即可。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後,認爲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准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susong/zhongcai/roj6o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