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出租人同意房屋轉租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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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經出租人同意房屋轉租有效嗎
租客未經房東同意進行轉租是無效的。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轉租的條件是什麼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轉租,只有滿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轉租:
1、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採取書面形式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5、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
(3)房屋租賃合同。
三、承租人擅自轉租有什麼後果
發生自行轉租時,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承租人自行轉租,本質上爲違約行爲,此時,採限制主義和區別主義立法模式的國家或地區均允許出租人解除租賃合同。若依嚴格主義解釋,只要承租人有自行轉租的行爲存在,出租人即有權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規定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沒有權利擅自轉租租賃的房屋,如果要轉租房屋必須經過房東的許可纔可以,如果承租人未經過房東的許可,就把房屋轉租給他人,房東是可以與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轉租房屋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還需承擔賠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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