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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傷保險調整的待遇有哪些?

北京市工傷保險調整的待遇有哪些?

北京市工傷保險調整的待遇有哪些?

一、北京市工傷保險調整的待遇有哪些?

1、治療工傷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鑑定費;

10、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11、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12、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工傷保險的工傷認定條件有哪些?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或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在發生工傷後,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依法進行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及勞動能力鑑定。其中勞動功能障礙分爲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爲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職工應依照勞動能力鑑定部門出具的傷殘鑑定,享受不同等級的工傷待遇。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傷保險是由單位來進行承擔,對於所存在的待遇就會由工傷保險基金來進行支付,除了醫療的費用之外,對於在治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受害方也可以獲得,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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