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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在醫療期內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單位在醫療期內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單位在醫療期內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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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您好,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解除那是無效的也是違法的。但如果醫療期內嚴重違法違紀,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rn如非嚴重違法違紀,解除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和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本人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按半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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