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彩禮 >

法律彩禮範疇一般有哪些

法律彩禮範疇一般有哪些

法律彩禮範疇一般有哪些

一、法律彩禮範疇一般有哪些

我國的法律對於彩禮的範圍未予明確。金錢與實物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性質相同,均可以成爲彩禮,具體在認定時法院應當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客觀案情進行認定。如果當地有彩禮給付的習俗,且給付的金錢數額較大,或者給付的實物價值較高,均可以認定爲彩禮。至於達到多大的數額或者多高的價值,由人民法院結合各地的經濟狀況等實際情況酌情確定。

二、什麼情況下男方可以拿回彩禮

男方要求拿回彩禮的,符合以下情形,法院應該予以支援:

1、女方在結婚前收取了男方的彩禮,但是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因爲某些原因沒有一起共同生活,且以離婚爲條件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禮;

3、男方婚前爲了籌集彩禮,若離婚後男方會出現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認定生活困難,就是男方依靠自己的個人財產和離婚後所分得的財產已經無法維持當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三、彩禮是怎麼退的

一般情況下,彩禮是否退還,是以男女雙方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爲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當全部返還彩禮,但也有出現減少彩禮出現的情形: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那麼返還彩禮的金額可根據過錯程度、男女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具體原因,雙方可以相互協商,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已經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男方請求女方返還彩禮的,男女雙方可以根據具體的原因協商退還的數額。

3、如果是因爲男方的原因導致解除同居關係的,以及在同居期間女方懷孕或者出現流產的,退還的彩禮數額可以相對於前面兩種情況的程度下再減少。

彩禮的形式不僅僅只有金錢還可以是實物,這個是根據當地的習俗。彩禮錢的金額也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雙方進行協商,只要雙方可以協議達成一致就可以。並彩禮並不是結婚的必要存在,這個是可有可無。

標籤: 法律 範疇 彩禮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jiating/caili/n64o3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