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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的效力

公司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的效力

公司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的效力
不簽訂勞務合同的風險是什麼

一、未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未籤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未籤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爲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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