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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案件當事人離開住所地如何確定管轄

離婚訴訟案件當事人離開住所地如何確定管轄

離婚訴訟案件當事人離開住所地如何確定管轄
離婚訴訟案件當事人離開住所地如何確定管轄
⒈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⒉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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