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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屬於工傷

怎樣才屬於工傷

怎樣才屬於工傷
工傷死亡事故怎樣處理才屬於合法
申請工傷認定,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直接項工傷保險基金申請賠付;未參保的,項用人單位索賠。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條件。勞動者因爲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死亡,用人單位不管,近親屬應當先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從法律上確定死亡性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複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二、工亡職工身份證或者社保卡、申請人身份證,與工傷死亡職工關係證明;三、工亡職工死亡證明書;四、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它材料。經人社局工傷認定之後,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死亡待遇,直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即可。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全部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執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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