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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肇事逃逸多長時間送檢察院

抓住肇事逃逸多長時間送檢察院

抓住肇事逃逸多長時間送檢察院
死亡多長時間叫肇事逃逸罪
  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後逃逸並不是單指的當場逃逸,也包括事後逃逸,關鍵是看行爲人的主觀目的與社會危害性,交通肇事後,雖及時將被害人送往醫院搶救,但在之後卻畏罪逃跑的仍應認定爲“交通肇事後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行爲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於受害人或受損財物未做必要的搶救或處理或未按規定向公安機關報警,擅自逃離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無法確定和追究的行爲。如果行爲人對肇事情況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駛,這種情況下,行爲人所謂的“逃逸”在行爲人的主、客觀上無非是正常行駛行爲的繼續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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