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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爭議中的履行合同

人事爭議中的履行合同

人事爭議中的履行合同
拒接履行合同的條件
當合同符合以下條件時,當事人可以拒絕履行: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六)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七)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八)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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