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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是否能代表職工簽訂集體合同

工會是否能代表職工簽訂集體合同

工會是否能代表職工簽訂集體合同
工會是否能代表職工簽訂集體合同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工會可以代表職工簽訂集體合同,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透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透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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