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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金2008年以前

經濟補償金2008年以前

經濟補償金2008年以前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2008年以前的經濟補償金怎麼算呢,求解答啊。

計算企業解除職工勞動關係前12個月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的月平均工資;計算應享有經濟補償金的職工人數,包括進入到非國有控股改制企業的人員和不願進入到改制企業(無論是國有控股還是非國有控股)的人員;計算應享有經濟補償金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計算單個職工應享有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單個職工應享有的經濟補償金總額,數量上等於第3步和第4步的乘積;計算企業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數量上等於單個職工經濟補償金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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