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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關係能否可以勞動仲裁

勞務關係能否可以勞動仲裁

勞務關係能否可以勞動仲裁
律師解析:勞務糾紛不能申請勞動仲裁,勞務糾紛屬於勞務關係,適用《民事訴訟法》而不適用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仲裁受理範圍: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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