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工傷 >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續簽二年可以嗎

勞動合同續簽二年可以嗎

勞動合同續簽二年可以嗎

我們都知道,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的。但是續簽多久,大多數人對此並不清楚,有人問小編,勞動合同續簽二年可以嗎?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做出瞭解答,請閱讀下文。

一、勞動合同續簽二年,可以嗎

我國法律並沒有對勞動合同的續簽時間做出強制性規定,當勞動合同到期後,只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就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無論續簽多久都行。因此,勞動合同續簽二年,是可以的。

二、續簽勞動合同應注意什麼

勞動合同終止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還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勞動合同未明確勞動報酬的,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予以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調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平均勞動報酬作爲勞動報酬最低標準。

2、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在實際履行中發生變化而勞動合同未依法變更的,實際履行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如低於勞動合同約定,不得作爲續簽勞動合同的最低標準。

3、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續訂的,應提前30日開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職工本人。用人單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職工本人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視爲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期滿即終止,雙方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4、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合同。

5、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訂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想續訂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爲續延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從雙方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一年。

7、企業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

當勞動合同到期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續簽多久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而定。但是要注意,續簽勞動合同是不得約定試用期的。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陸本站網站諮詢在線的律師。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ongshang/laodong/z4doz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