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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賠償金交稅嗎

勞動合同法賠償金交稅嗎

一、勞動合同法賠償金交稅嗎

勞動合同法賠償金交稅嗎

賠償金是需要繳稅。

賠償金,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員工因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支付的賠償。

法定賠償金的適用情形無需雙方事先約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需要交稅,安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對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2、具體計稅公式如下:

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免稅收入額-實際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工齡-費用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工齡。

公式中“實際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是指個人取得的補償收入時實際繳納到地方稅務機關、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或政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指定專戶的部分,對未實際繳納的不得扣除。如實際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已於當月發放工資中扣除,則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計算時不可再重複扣除。工齡”是指計算髮放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的個人實際工作年限,如果實際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有哪些

1、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條件;

2、沒有足額支付工資;

3、沒有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4、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情況;

5、對勞動者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甚至暴力的手段。

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應該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能夠超過十二年。

《勞動合同法》當中沒有對於經濟賠償金繳納的規定。但是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賠償金以經濟補償金作爲計算標準,爲一次性的補償,是需要進行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般會根據相關稅率來進行計算。同時徵收的項目類別爲工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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