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工傷 >工傷鑑定 >

上下班工傷鑑定標準是什麼?

上下班工傷鑑定標準是什麼?

上下班工傷鑑定標準是什麼?

我們知道,職員在因公受傷後,若職員與用認單位就各項賠償事宜無法協商發成一致,是可以向鑑定機構提出鑑定請求,拿到鑑定結果後,透過司法途徑得到救濟的。上下班受傷也屬於工傷的一種類型,鑑定機構在受到因在上下班途中受傷的鑑定請求時,需要按照上下班工傷鑑定標準從事鑑定工作。

一、上下班途中工傷鑑定標準是什麼?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爲工傷。同時我國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頒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山下班途中情形進行了明確規定,例如 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屬於上下班途中。所以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標準即在規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內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等。

二、工傷鑑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請工傷鑑定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如果沒有拿到工傷認定書,就必須先要求工廠申請工傷,如果工廠不申請,你自己拿到材料到當地勞動部門下屬的工傷科去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有:

(一)工傷鑑定申請表;

(二)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三)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四)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係的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併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據材料:

(一)屬於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

(二)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衆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四)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

(六)特殊情況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申請材料。

三、工傷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一)治(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四) 康復治療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 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護理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爲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 傷殘津貼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

(十)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十一)喪葬補助金

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十二)供養親屬撫卹金

職工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我們可以看出,並非所有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傷的情形,都是可以被認定爲工傷的,只有那些上下班時走合理路線,並且傷勢主要責任是他方的情形,纔有可能被鑑定爲工傷。職員在拿到鑑定結果後,可以透過司法透過德大救濟。

標籤: 工傷 上下班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ongshang/gongshangjianding/81vkv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