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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房屋出租的應由誰繳納物業費

小區房屋出租的應由誰繳納物業費

小區出租房屋物業費的繳納主體可以透過租賃合同約定來確定。合同約定由租客繳納的,物業可向租客收取,但是租客拒不繳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由租客繳納或者約定由出租人繳納的,業主應該按時足額繳納物業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建設部關於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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