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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和土地轉租、土地轉包有什麼區別

土地流轉和土地轉租、土地轉包有什麼區別

(1)轉讓承包戶須有穩定的非農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而轉包和出租沒有此限制。
(2)轉讓必須事先提出申請並經發包方同意,而轉包和出租只須到發包方備案。轉包由承包方自主決定,不必經發包方同意;而轉讓,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未經發包方同意,轉讓無效,但發包方無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態的除外。
(3)轉讓後新的承包方應當與發包方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終止,而轉包和出租繼續保持原承包關係。轉包和出租的,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轉包和出租期限屆滿後,原承包方仍享有該土地承包經營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條

土地流轉和土地轉租、土地轉包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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