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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產權到期了房子怎麼辦

商品房產權到期了房子怎麼辦

一、商品房產權到期了房子怎麼辦?

商品房產權到期了房子怎麼辦

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提出: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我國房子產權70年年限源於中國土地所有權和房屋所有權分離這一特殊情況。按照法律專家的解釋,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只有國家和集體才能成爲土地所有權的主體。住房制度改革以前,城市住房基本上也全是“公家”的,住公家的房子是大多數城市居民享有的一項福利。

住房制度改革以後,私人特別是城鎮居民,普遍可以擁有自己的房屋,這時候就出現房屋所有權和土地所有權的歸屬不一致的問題。法律上的解決之道,就是透過在所有權上設定一個用益物權,也就是土地使用權。

由此可見,我國房子7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而非對房子所有權的年限,房子所有權是永久的,除非房子不存在了。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因爲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週期,最短也得1-2年,到各位購房者手裏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

也就是說,產權期限是從土地獲得之日算起的,我們知道有些開發商爲了節約成本或者有其它打算,會先將地買下來,然後可能放很久再進行開發修建,最後纔是買家購買房屋裝修入住。因此房屋產權期限的70年是從開發商購地開始算,而不是從買家買房開始算的!

二、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

有減免可能

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權法的規定,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分別作出了規定。

對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這意味着兩個資訊:

一是土地使用權滿70年之後,可以自動續期,不必擔心土地被收回。

二是續期是否需要繳納費用暫未明確,有減免的可能。

“不過不管是物權法還是民法典,對續期收費問題還都沒有明確說法。對於自動續期的期限如何規定,是否繳納費用以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等問題,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房子購買後,土地的使用權只有70年,但是房子屬於個人私有財產,即使是國家也不能無緣無故的將其收回。房子的使用權到期後,是可以自動續期的,但目前對於續費的問題還不明確,但是會有減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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