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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異議應該怎麼寫起訴狀

買賣不破租賃異議應該怎麼寫起訴狀

買賣不破租賃異議應該怎麼寫起訴狀

一、買賣不破租賃異議應該怎麼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書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繫方式。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繫方式。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附:1、本訴狀副本×份(按被告人數確定);

2、證據××份;

3、其他材料××份。

二、民事訴訟審理週期是多久?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爲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爲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爲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起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 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

2、 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3、 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不能親自參加訴訟活動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不是律師的,提供受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 提供下列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複印件),按順序編號,列出證據清單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說明:

(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

(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係的證據;

(3) 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

(4) 其他可支援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如果買賣不破租賃交易引發的糾紛已經沒有辦法透過協商解決了的話,那不管有再大的矛盾當然也只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依法解決。但事實上,所有的民事糾紛的民事起訴狀的格式都毫無任何的差別,關鍵是寫實際內容的時候是需要有一定的技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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