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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兩年限賣過了年限怎麼辦?

商品房兩年限賣過了年限怎麼辦?

現階段我國住房問題成爲了政府着力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我國政府也出臺了很多住房房面的政策保障老百姓有房可住,有法可依。但是很多人對於商品房的相關法律法規並不瞭解。那麼商品房兩年限賣過了年限怎麼辦?

商品房兩年限賣過了年限怎麼辦?

商品房兩年限賣過了年限怎麼辦?

國家規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最長爲70年,根據房隨土地走的原則,上覆房屋最長有效期限也爲70年,所以商品房的有效期限是70年。在國家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內,購房者對所購的住房依法擁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並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出售、交換、贈予、抵押,也可以繼承。土地使用期滿(即70年之後),購房者需按規定提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並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同時購房者還應向國家交納地價款和土地使用費。

什麼是土地使用權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爲,包括出售、交換和增與。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義務和權利隨之轉移。透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爲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用途規定如下: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 50年。

現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們最願意糾結都就是這個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產權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讓很多人都擔心,那我麼豈不是一直也沒有一套完全屬於自己的住房,即使買房了還不是等於找了個長期的租房,只不過時間長一點而已。這事錯誤的,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註明年限的(包括最後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爲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在大家購買商品房之間,一定要對國家的相關法律進行研讀,因爲每年都會有一些調整,購買年限和使用年限都會有一定的變法,具體問題大家可以參考本文,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不受到傷害。

標籤: 年限 商品房 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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