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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手房交易稅

2019二手房交易稅

二手房交易稅費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買賣雙方徵收的各類稅費,包括: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等。對居民個人轉讓普通住宅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爲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05%(2009年至今暫免);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爲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爲20%;普通住宅的契稅爲1%,高檔商品房契稅爲4%。
契稅由買方交納,交稅比例是:
1、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1.5%的契稅。
2、非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3%的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爲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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