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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賠償如何計算?

未籤勞動合同賠償如何計算?

陳先生於2022年1月入職某公司,至2022年7月,該公司仍未與陳先生訂立勞動合同,未籤勞動合同應如何計算賠償呢?

未籤勞動合同賠償如何計算?

 

丘敏律師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爲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爲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因此,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請求用人單位支付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截止時間爲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最長不超過十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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