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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

關於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

關於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

關於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通知》中明確,各地區應在充分總結財政電子票據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推廣運用醫療收費電子票據。

頒佈單位: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療保障局

文       號:財綜[2019]29號

頒佈時間:2019-07-22

實施時間:2019-07-22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有關中央預算單位,有關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

爲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個人所得稅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相關工作,防範虛假醫療收費票據,根據《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開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財綜〔2018〕62號)、《財政部關於統一全國財政電子票據式樣和財政機打票據式樣的通知》(財綜〔2018〕72號),決定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

按照財綜〔2018〕62號要求,各地區應在充分總結財政電子票據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推廣運用醫療收費電子票據。

(一)統一全國醫療收費票據式樣

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正式啓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票據式樣,包括醫療門診收費票據(電子)式樣(附件1)、醫療住院收費票據(電子)式樣(附件2)、醫療門診收費票據(機打)式樣(附件4)和醫療住院收費票據(機打)式樣(附件5),其編碼按照財綜〔2018〕72號規定的編碼規則編制。同時,啓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明細(電子)式樣(附件3),配合電子票據使用。考慮到系統升級改造、票據管理實際情況,原則上設定一年過渡期,在2020年底前各地區原有票據式樣和全國統一的票據式樣並行。

(二)做好資訊系統改造和對接

各地區財政部門要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保障工作,實現本地區系統與財政部系統對接,做到全國醫療收費電子票據一站式查詢、真僞查驗和報銷入賬。

各地區衛生健康部門要督促本地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落實資訊系統改造、業務流程調整工作,按規定使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醫療收費票據。

各地區醫保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資訊系統建設要求,實現與財政部門資訊互聯互通,及時將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入賬報銷等資訊反饋財政部門,並利用醫保網絡通道實現與醫療機構資訊傳輸,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應用工作。

各醫療衛生機構要改造資訊系統,調整業務流程,實現與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系統對接,按規定啓用全國統一的醫療收費票據,積極推進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

(三)規範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報銷入賬及歸檔

根據財綜〔2018〕72號規定,滿足《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條件的單位,可以醫療收費電子票據數據檔案爲依據進行會計處理,並按照電子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歸檔保管。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入賬報銷單位,應及時將入賬狀態、入賬時間、入賬金額等資訊反饋至財政部門。不滿足《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條件的單位,可使用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版式檔案打印件入賬,並對電子票據及版式檔案打印件進行歸檔保管,同時建立版式檔案打印件與電子票據的檢索關係。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確保票據真實可靠,防止票據重複入賬報銷。

二、規範全國統一醫療收費票據填列

醫療衛生機構在開具醫療收費票據時,應規範填列醫療收費項目、其他資訊等內容。其中,交款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應填列患者有效證件號碼,並隱去涉及患者隱私的部分字段。

(一)規範醫療門診收費票據填列

醫療門診收費票據填列的收費項目包括診察費、檢查費、化驗費、治療費、手術費、衛生材料費、西藥費、中藥飲片、中成藥費、一般診療費、掛號費,以及《政府會計制度》和《醫院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財會〔2018〕24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財會〔2018〕25號)所列其他門急診收費項目;“其他資訊”欄填列的項目資訊包括業務流水號、醫療機構類型、性別、門診號、就診日期、醫保類型、醫保編號、醫保統籌基金支付、其他支付、個人帳戶支付、個人現金支付、個人自付、個人自費等。

醫療衛生機構在開具醫療門診收費票據時,應按照上述收費項目中有發生的項目及其明細順序填列,先填列本次有發生的全部收費項目,再按照有發生的項目順序填列每項項目所包含的具體明細。明細項目較多,填寫不下時,應將全部明細項目列入醫療收費明細。

(二)規範醫療住院收費票據填列

醫療住院收費票據填列的收費項目包括牀位費、診察費、檢查費、化驗費、治療費、手術費、護理費、衛生材料費、西藥費、中藥飲片、中成藥費、一般診療費,以及《政府會計制度》和《醫院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財會〔2018〕24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財會〔2018〕25號)所列其他住院收費項目;“其他資訊”欄填列的項目資訊包括業務流水號、醫療機構類型、性別、病歷號、住院號、住院科別、住院時間、預繳金額、補繳金額、退費金額、醫保類型、醫保編號、醫保統籌基金支付、其他支付、個人帳戶支付、個人現金支付、個人自付、個人自費等。

醫療衛生機構在開具醫療住院收費票據時,應按照上述收費項目中有發生的項目順序填列,並將每項項目所包含的具體明細列入醫療收費明細。

(三)明確“其他資訊”欄項目資訊

業務流水號:醫療衛生機構收費系統自動生成的流水號碼。

醫療機構類型: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衛生部關於修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有關內容的通知》確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類別。

醫保類型:取值範圍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其他醫療保險等。

醫保編號:參保人在醫保系統中的唯一標識。

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金額。

其他支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規定由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公務員醫療補助、大額補充、企業補充等基金或資金支付的金額。

個人帳戶支付:按政策規定用個人帳戶支付參保人的醫療費用(含基本醫療保險目錄範圍內和目錄範圍外的費用)。

個人現金支付:個人透過現金、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渠道支付的金額。

個人自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由個人負擔的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目錄範圍內自付部分的金額;開展按病種、病組、牀日等打包付費方式且由患者定額付費的費用。該項爲個人所得稅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項。

個人自費: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照有關規定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目錄範圍而全部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上述部分項目勾稽關係:金額合計=醫保統籌基金支付+其他支付+個人帳戶支付+個人現金支付

全國統一的“其他資訊”欄項目應如附件6所示一一填列,各地區可以根據管理實際,增加個性化其他項目資訊,並接續填列。“其他資訊”欄項目資訊屬於醫療衛生資訊的,其含義和內容由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分別負責解釋;屬於醫療保險資訊的,其含義和內容由醫保部門負責解釋。

三、進一步強化保障措施

(一)抓好落實工作。各地區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應通力配合,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相關係統升級改造與對接工作,按規定啓用全國統一式樣的醫療收費票據,推進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

(二)加強溝通交流。各地區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要做好溝通協調工作,並加強與醫療衛生機構、交款人以及入賬報銷單位溝通交流,全面客觀瞭解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認真研究解決辦法,並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三)做好宣傳工作。各地區財政、衛生健康、醫保部門要充分運用媒體、網絡等宣傳渠道,做好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宣傳工作,提高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公衆認知度,切實提高醫療收費票據流轉運用效率,實現便民利民服務目標。

附件1:醫療門診收費票據(電子)式樣

附件2:醫療住院收費票據(電子)式樣

附件3:醫療收費明細(電子)式樣

附件4:醫療門診收費票據(機打)式樣

附件5:醫療住院收費票據(機打)式樣

附件6:醫療收費票據“其他資訊”欄填列展示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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