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遷會造成使用權滅失,造成一定的損失,這是使用權人版與房屋所有權人之間的民事行爲,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可以按原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合同中未明確表明的事宜透過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可以透過人民法院訴訟權解決。《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條例》第二條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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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法。因爲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有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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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章建築在什麼樣情況下都是必須要拆除的。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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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地政府或者法院。房屋拆遷不合理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投訴維權的。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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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農村戶口的子女繼承了父母的房子,卻不能依法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權。【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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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襄樊自建房需要的程序有:建房戶提出建房申請,填寫建房申請表;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鎮政府進行初審;張榜公佈初審意見,報縣級機關聯合審批;縣國土資源局收取建房保證費用,核發建設工程許可證;鎮政府現場查驗,實行建設全程管理;建房戶申請竣工驗收,核發建房竣工驗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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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房屋登記後才合法,和住幾年沒有關係。根據規定,即登記後才擁在所有權,而不是約定。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成立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時,通常在合同成立時生效。《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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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安置房糾紛處理如下:1.協商處理,這對雙方當事人來說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2.調解處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只有透過第三方來進行調解。3.訴訟處理,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與調解,都無法處理糾紛,透過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但如果是適用簡易程序,那麼審理期限爲三個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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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房拆除有補償,危房拆除補貼計算標準如下:1.房屋價值補償按不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並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2.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由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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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拆遷補償款有異議的,應該提起行政訴訟解決,而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爲六個月,從當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爲之日起開始計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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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答:沒有。律師解析:沒有。國家對個人或組織所有的房屋進行徵收拆遷時,會進行補償而不是賠償,具體補償標準會依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不同進行補償,沒有統一標準。一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法律依據:《國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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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遇到拆遷糾紛首先進行協商,如果協商沒有效果,可透過行政或司法兩種途徑解決。一般說來,在拆遷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第一、由於城市建設規劃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爲,具有不可訴性,所以對政府的城市建設規劃不服,只能透過參加聽證、信訪等途徑發表意見。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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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答:可以賠償。律師解析:可以賠償。房子是集體產權,拆遷的時候賠償按照集體集體產權上的名字進行分配。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爲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拆遷集體土地或國有土地住宅專房屋,拆遷人還應當給予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過渡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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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答:可以行政裁決、訴訟解決。律師解析:遇到拆遷糾紛可以申請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後當事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針對不同的事由,被拆遷人作爲原告的,可以採取起訴手段,運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拆遷人作爲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或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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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章建築罰款後也要拆除。罰款只是對違法建築修建主體進行處罰的方式之一,不代表罰款了就不會被拆除。“違章建築”只有透過合法的申報手續並取得規劃部分、房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合法認可,變更爲合法建築後,纔不會被拆除。法律依據:《城鄉規劃法》第64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
- 16060
- 可以司法強拆。司法強拆是指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補償決定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
- 27079
- 律師解析:由以下四要件構成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1、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2、實施了損壞軌道、橋樑、隧道等交通設施,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車、汽車等交通工具傾覆或毀壞,造成嚴重後果的過失行爲。3、行爲人是已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4、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
- 28743
- 不可以。但由於拆遷問題,房東對租客存在違約行爲,需要對租客進行一定的違約補償,而這份違約補償,和房東自己應的拆遷補償沒有關係。租客只能透過協商的方式,另外爭取自己因強制搬出遭受的損失。《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
- 16702
- 律師解析:1、拆遷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在家庭內部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拆遷協議中的約定或其他書面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
- 18513
- 強制拆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二、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爲前提;三、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 15056
-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政府可以強行徵收土地房屋。政府作出徵收補償決定後,如被徵收人即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提行政訴訟的,政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
- 21021
- 律師解析:同樣違建政府只拆一家,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被認定違建遭強拆的,被拆遷人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行政訴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需要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之後,如果對於行政複議的結果仍舊不滿意的,纔會向請求司...
- 17702
- 需要。異地扶貧搬遷以中央投入爲主,地方適當配套,中省聯合實施,補助對象爲居住條件惡劣或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貧困戶,2009年以前實行整體搬遷與零星搬遷相結合。扶持標準爲:搬遷每人補助1000元,每戶補助5000元,即所謂的“1+5”補助政策,從2009年開始實施集中搬遷,不再安排零星搬遷,...
- 17453
- 每個地方的拆遷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政府部門會根據當地的拆遷管理辦法進行估算、賠償。可以檢視拆遷公告的具體規定,也可向當地土地部門諮詢。如果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裁決。房屋徵收補償一般包括兩類: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徵收房屋...
- 9854
- 律師解答:協商分割,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律師解析:1、拆遷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在家庭內部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拆遷協議中的約定或其他書面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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