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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

行政诉讼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

行政诉讼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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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委托人授予的,其代理权限依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所确定的授权范围而定。委托人的授权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即只在委托书上证明代理人仅有权代为诉讼行为;特别授权,即委托代理人不仅有权代为进行诉讼行为,还可代为处分当事人的某些实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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