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领取骨灰通知书(告知罪犯家属用)
- 其它文书
- 关注:1.49W次
人民法院领取骨灰通知书
(告知罪犯家属用)
(
)
刑 字第
号
:
罪犯
因犯
罪,经依法判处死刑,已于
年
月
日执行死刑,尸体已经火化。家属可持本通知书于
年
月
日以前到
火葬场领取骨灰。逾期不领,骨灰由火葬场予以处理。
(院印)
年
月
日
样式说明
一、本样式供执行罪犯死刑的人民法院通知罪犯家属领取骨灰时使用。
二、当地没有火化条件的,可参照本样式制作“领取尸体通知书”。
三、抬头写被执行死刑罪犯家属的姓名。
四、本通知书应当另填一份存卷。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wenshu/qitawenshu/54nww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