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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

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

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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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主要有:
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
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
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通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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