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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53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53条内容是什么?

一、民法典第153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53条内容是什么?

法律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我们的生活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如果不遵守法律,做了违法的事情,那么我们必然会收到惩罚,如果犯法不管是罚款还是监禁都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必须对中国的法律进行了解,对基本的法律有概念。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其他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中有许多的内容,虽说这些内容法律我们是无法全部得到理解的,但对于法律的基本概念我们是需要有的,否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如果遇到相关事宜的话处理我们也会变得非常迟钝。在对《民法典》第153条进行了解之后,希望大家还可能对法律的其他基本内容进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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