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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7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7条内容是什么?

可以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发布是我国法律体系完善化的重要一步。因此,社会上众多人士都对该法表示赞同。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民法典》也做出了相应改进。那么,有关未成年人的《民法典》第17条内容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第17条内容是什么?

一、内容

《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二、相关解析

(一)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受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更多地体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当他们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时,法律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他们的权益,是《民法典》制定过程中重点研究的问题之一。可以说,《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制度,在世界上也是超前的、领先的。

(二)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草案将民法通则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从“十周岁”降到“六周岁”,主要考虑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都有所提高,适当降低年龄有利于其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这一调整也与我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相呼应,实践中易于掌握、执行。

(三)完善了监护制度。

未成年人和有智力、精神健康障碍等情形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这部分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予以弥补。草案针对监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对监护制度作了完善,增加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照顾和保护的义务,以强调家庭责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以上就是《民法典》第17条内容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而言之,《民法典》新的17条在考虑了我国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后,适当下调了未成年人认定标准,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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