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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一)客体要件。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三)主体要件。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无论是非法运输、制造、买卖毒品的行为,还是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行为,只要是涉及到毒品类型的犯罪,此时都是被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在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时,公安机关会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之后人民法院会对行为人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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