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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抗辩权通俗解释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抗辩权通俗解释是怎样的?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通俗解释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抗辩权通俗解释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针对原告的起诉,认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提出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否专属要看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后,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处理。

二、诉讼时效适用于哪些权利?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或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诉讼时效期过了,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即该权利没有了法律保护的外衣,变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裸权利。所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受理后都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

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也不应过多干涉,这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意。

因此,遵循上述意思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在义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不应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也与法院居中裁判的地位相适应。

三、下列请求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所以在提起上诉时,一定要注意具体的诉讼时效,通常这个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知道自己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的三年之内算起,就是它的具体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了这三年再进行上诉,那么很有可能会败诉,因为对方可以用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来要求法院判对方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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