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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律师解答:是。律师解析:《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继续履行的,主要由当事人约定
具体规定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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