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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法定缴费年限计算方法

医疗保险法定缴费年限计算方法

医疗保险法定缴费年限计算方法

南宁社保局: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近日,南宁市不少即将退休的参保市民咨询如何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记者从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25年及以上(在本统筹地区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以上)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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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方法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助和地方补助,由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具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享受地方补助。
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8.5 20(元)。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具有1992年7月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享受过渡性补助:
(一)1994年7月31日前在本市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的;
(二)1994年7月31日前在市外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经本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本市的。
过渡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1 60(元)。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之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年为单位计算,不足一年的,每月按1/12计算。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为参保人2001年2月1日以后缴纳本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2001年1月31日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的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不包括因调入、安置到本市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或个人账户的年限;
(二)调入本市且已经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的超龄年限;
(三)调入本市的参保人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以上年限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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