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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2021年)

黑龙江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2021年)

黑龙江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2021年)

黑龙江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2021年)

黑龙江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2014年)

为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设,增强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县医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根据《黑龙江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支援医疗机构):

乙方(受援医疗机构):

一、工作任务

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提高医院的技术水平;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培训县医院医务人员,提高其业务素质;对医院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二、工作目标

提高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使农民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训,提高县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通过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培养骨干人员、加强学科建设、建立和完善制度并免费接收受援医院人员进修等方法,促进县医院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对口支援的主要要求

(一)对支援机构(甲方)的要求

1、甲方要根据受援县医院工作的实际需要,选拔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县医院工作的  名医务人员分  批次赴受援医院开展工作。派出人员的工资、奖金由甲方发放,在原机构所有福利待遇不变,解决派出期间交通费用。

2、甲方根据乙方需要,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培训县医院医务人员,提高其业务素质。

3、甲方负责安排乙方院内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4、通过甲方的支援,结合受援县的实际情况,帮助建设临床重点专科(重点专科名称    ),开展新技术  项、新业务  项、新项目 项。

5、甲方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增加受援县的经济负担,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真正落到实处。

(二)对受援机构(乙方)的要求

1、乙方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为支援单位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虚心向支援单位学习,通过自身努力和对口支援,加强建设,促进发展。

2、乙方要妥善安排甲方支援人员的工作与生活,负责甲方在乙方地区的交通工具,并保证甲方派出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3、乙方要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甲方,作为医务人员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派驻期间违纪的人员,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

(三)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规范的双向转诊业务协作关系。

(四)甲乙双方要定期共同写出工作总结,并由省卫计委、各市(系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托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支援与受援双方协议的执行情况,按《协议书》规定事项组织对受援单位进行抽查和验收,结果报省卫计委备案。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甲方机构公章     乙方机构公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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