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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21年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21年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的脚步,各种用地的需求也在急速上升。对于被征地的用户,关心的莫过于拆迁补偿政策。不管是属于商业征地补偿还是城市发展需要进行的征收。政府对于这部分居民的补偿必不可少,黑龙江省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有很多人不知道这笔补偿是怎么计算的。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黑龙江省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21年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的相关征地如何补偿

1、房子的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指的是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子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子类似的市场价格,然后请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确定评估,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据此,征地每亩补偿费总费用每年,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请等待当地国土部门公布数据。

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申请鉴定。

5、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6、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黑龙江省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也是按照相关法律来制定的。被征地的一方,完全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在征收的过程中,应当以双方合作共赢的态度解决所有的问题。征收方应该切身处地的为被征收方着想,这样才能顺利的开展工作。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访问本站,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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