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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屋地役权合同

南京市房屋地役权合同

南京市房屋地役权合同

南京市房屋地役权合同

{子问题开始}南京市房屋地役权合同

甲方(地役权人):

乙方(供役地权利人):

根据《民法典》、《房屋登记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利用甲方的房屋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就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供役地房屋基本情况

供役地房屋坐落于 区 ,丘号 ,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需役地基本情况

需役地坐落于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地役权设定期限,自 至 。

四、地役权设立内容:

1、利用目的和方法:

2、费用及支付方式:

3、现场情况描述(或附图):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 □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六、其他约定:1.合同生效条件: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申请地役权登记时交房屋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 住所地: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签署地址 签署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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